诽谤相关法律

诽谤相关法律

“诽谤”的定义是什么?

在新加坡诽谤属于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499条)。如果发现足够的证据,警察可以采取行动逮捕诽谤的罪犯。就诽谤罪的检控而言,有必要证明诽谤者有意图、知道或有理由相信他或她的话会损害受害者的名誉。

根据《侵权法》和《诽谤法》,诽谤罪也可以引起民事诉讼。根据《侵权法》,诽谤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指书面文字的诽谤,另外一种是指口头言语的诽谤。

什么时候可以对诽谤提出起诉?

判断一个人是否被另一个人诽谤有三个要素:

有关言论必须带有诽谤性质

如果有关言论降低了社会成员对受害者的正确评价,导致受害者受到社会成员的回避、仇视、蔑视或嘲笑等,这是一种诽谤性言论。

例如,如果一个人在社交网站上发帖指控您是谋杀犯,这样的帖子属于诽谤性的,因为它损害了您的声誉。

诽谤性言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间接言论是指含蓄地指责某人的言论,这是包括推理的言论。

例如,1998年,高级部长吴作栋(Goh Chok Tong)成功起诉了Joshua Benjamin Jeyaretnam先生,当时后者发表了一份间接诽谤的声明,但没有直接指控前者有不当行为。

诽谤言论必须是针对受害人的

违法者的言论中包含了受害人的姓名或照片。如果没有提供姓名或照片,法院将判断是否存在间接诽谤的嫌疑。

违法者的疏忽或研究不足不能作为诽谤的有效辩护。

有关言论必须发表,或传递给第三方

作为诽谤言论,该言论必须被他人所阅读。阅读该言论的人数对确定是否犯诽谤罪无关紧要。然而,法院在评估伤害赔偿时,将考虑到阅读言论的人数,阅读人数越多,造成的伤害越大。

诽谤的辩护

诽谤的辩护有六种类型:

正当性

在诽谤罪的法庭审讯中,被告可以通过证明他/她所作出的言论是真实的来为自己辩护。

公正的评论

它是根据真实事实表达的意见,是公正的,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为了成功进行辩护,被告必须确定下列事项:

  1. 有关陈述具有评论性质(即表达意见而非事实);
  2. 所述言论基于真实事实(根据《诽谤法》第9条);
  3. 所述言论是公平的,虽然陈述人可能有偏见或夸大其词,但必须是公正人士的诚实意见;和
  4. 有关言论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

如果被告是出于恶意、蓄意伤害、或意图引起仇恨或争议等原因,他或她将不能成功地进行这项辩护。

特权

特权有两种类型,即绝对特权和限定特权。绝对特权不能被原告证明被告陈述是出于恶意的而推翻。然而,限定特权可以被恶意证明所推翻。

绝对特权在下列情况产生:

  1. 议会程序—议会成员在议会程序中所作出诽谤性言论享有民事和刑事诉讼的豁免权(《议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第6条)。同样,经议会授权出版的与议程有关的报告、论文和期刊不受起诉(《议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第7条)。
  2. 司法程序—法官、律师、证人及当事人对司法程序中所作的陈述,包括由审裁处及法律认可的机构所进行的陈述,享有豁免权。公开听取的公正,准确和同期的司法程序报告也绝对享有特权(“诽谤法”第11条)。 此特权涵盖对此类报告的任何“公正和真实”评论。
  3. 行政事务—一般包括部长和公务员就国家事务所作的交流。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出现限定特权作为辩护:

  1. 被告有利益或义务传递信息,第三方有相应的利益或义务接受信息。例如律师为了促进客户利益而进行的沟通,以及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工作事项进行的沟通,通常都被授予限定特权。
  2. 被告发表声明保护其自身利益(例如在回应指控时)。
  3. 如果议会和司法议程的报告是公平和准确的,则普通法(既不在法定条文范围内的)就会产生限定特权。报纸对英联邦议会和司法程序的报道授予限定特权(《诽谤法》第12条)。

无心散播

这位中间人不知道这篇文章是诽谤,这一辩护通常适用于零售商、图书馆和配送代表等中介机构。

提供补偿

被告证明声明是无恶意的,并提出公开道歉,通知已收到言论的人该言论带有诽谤性质。这一辩护允许被告避免可能的诽谤诉讼或停止对他/她的法律诉讼(如果诽谤诉讼已经开始)。被告人有3项需要履行的事项:

  1. 必须首先证明他/她不是故意对他人作出诽谤,并且对发表的言论非常谨慎;
  2. 必须主动公开道歉;和
  3. 采取实际行动通知已接收到该言论的人士,有关内容是对受害人的诽谤。

如果受害者接受提议,且被告已完成所有的事项,则受害者禁止对被告提起法律诉讼(《诽谤法》第7条)。

原告同意

原告明确且无争议地同意发表诽谤性言论。同意必须是自愿的。被告无需证明原告同意确切的诽谤性言论。 但是,该出版物应属于原告同意的范围。

诽谤的补偿

金钱赔偿

法院将给予成功进行诽谤诉讼的受害方/原告金钱赔偿。这种补偿的目的是恢复原告受损的名誉,减轻原告的痛苦。法院在评估伤害赔偿数额时,考虑到下列因素:

  1. 言论的严重性;
  2. 言论的效果;
  3. 发布的范围。

禁令

禁令有以下2类:

  1. 禁止—停止未来发表任何诽谤言论;
  2. 中途禁令—迫使言论的制造者收回诽谤言论。

如果您是诽谤的受害者,是否应该咨询律师?

如果您是诽谤的受害者,建议您咨询律师。或者您可以先报警,并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言论的撰写人意图、知道或有理由相信该言论会损害您的声誉。

您也可以对诽谤者提出民事诉讼,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庭外和解解决诽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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