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

非礼

“非礼”一词是用来描述性骚扰行为的正式术语。非礼或性骚扰事件可能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发生。此类案件在新加坡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夜间娱乐场所。

根据新加坡警察局的年中犯罪统计2018年1月至6月,在夜间娱乐场所的非礼案件上升了37%,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非礼案件上升了43.8%。(这里可查看完整报告

非礼/性骚扰案件

在新加坡发生过许多性骚扰或非礼的案例。一些例子包括:

报告案件 描述 处罚
一名男子因在地铁列车上猥亵熟睡女子入狱1周 一名男子在地铁列车上触摸坐在他旁边睡着的女子的大腿(不止一次)。 认罪后被判入狱1周
一名男子在吃午饭的路上猥亵一名女子 一名男子在送妻子和儿子到达目的地后,开车到停车场,然后在回家与家人共进午餐的路上猥亵一名34岁女子 罚款4000新元
牧师因拍摄女子裙底视频被判入狱8周 男性罪犯小心翼翼接近毫无戒心的女子,录制12段裙底视频 入狱8周
一名工程师在公共汽车上猥亵老师而入狱 一名男性罪犯在公共汽车上用大腿在一位23岁老师的身体上摩擦数次进行猥亵行为 入狱3周
一名男子因在电梯内猥亵佣人和孕妇被判入狱10月 男性罪犯在一个小时内先后在电梯内猥亵一名女佣和一名孕妇 入狱10个月
惯犯在释放2个月后猥亵妇女被判重刑 一名有闯入女厕所骚扰受害者历史的男性罪犯 预防性监禁10年,鞭刑3下
一名60岁男子,因在汉堡王猥亵6岁男童被判18个月监禁 他首先在快餐店猥亵了一名6岁的男童,不到15分钟后在公共汽车上触摸一名60岁妇女的臀部 入狱18个月
雇主的丈夫因猥亵、侮辱女佣而被判入狱14个月零2周 一名男性罪犯猥亵女佣,并两次在受害人前露体。 入狱14个月零2周

什么是“非礼”?

这一词在《刑法》第354条中被规定为:

“攻击或使用非法武力意图对他人实施侵犯”。

根据上面规定“使用非法武力”是认定罪犯犯有此罪行的一项要求。因此不恰当地盯着别人看的行为并不被认为是非礼。

在《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解释“端庄”的含义。这背后的理由可能是由于被认为是非礼的概念会不时发生变化,这也是根据具体个案的基础上,以及受害人的种族和/或宗教。

尽管男性在这方面的的犯罪率比较高,但男性和女性做出非法行为均被视为有罪。

“裙底”照片

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如拍摄“裙底”照片,被认为是一种非礼,尽管这可能并不涉及非法武力或攻击。

任何旨在“侮辱女性端庄”的言语或手势均被认为是非礼(《刑法》第509条)。

同意,意图和知晓

如果得到同意,就不存在非礼行为,例如夫妻之间的亲密身体接触,医生通过适当的医疗程序对病人进行检查的行为等。

如果施暴者有意或知晓他/她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但他/她仍实施该行为则被视为犯罪。

在特殊情况下加重处罚

有关部门对某些案件的罪犯实施更重的刑罚如下:

  • 根据《刑法》第73条: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非礼;
  • 根据《刑法》第354(2)条:涉及14岁以下受害者的非礼行为;
  • 根据《刑法》第354A条:在电梯内进行非礼、身体威胁、自愿造成伤害、非法约束、死亡。

仅仅尝试/尝试未遂

仅仅企图或非礼未遂,仍然被认为是非礼(根据《刑法》第511条)。

如果您被控非礼,建议您向刑事辩护律师咨询。

根据《刑法》第354条,判刑时考虑哪些因素?

以下是法院在审理非礼案件时强调的其中一些因素:

  • 罪犯触摸受害者身体的哪个部位?
  • 罪犯如何触摸受害者/受害者被猥亵的方式?
  • 猥亵持续了多久?
  • 犯罪时有预谋的,还是一时冲动犯下的?
  • 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是否应该受到谴责?
  • 罪犯是否不服从?
  • 罪犯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或精神发育迟滞?
  • 罪犯与受害者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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